县委、县政府关于歙县歙砚行业荣誉称号的评选通知

日期:2015-04-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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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砚行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歙县历史悠久始建于秦,自隋末至民国,均为郡、州、路、府治所在地,是徽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化先进县也是著名的“中国歙砚之乡”,历史上名家众多,人才倍出。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扬,提高我县歙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名度,经县委、县政府就今后发展歙砚产业会议研究决定评选出我县一批行业优秀人员及杰出贡献人物称号,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已获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行业影响力的人物中产生。
二 、评选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推荐,审核初选,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等环节确定。
    1、基层推荐。由传承人所在的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并填报《歙砚行业荣誉称号申报表,报活动办公室
    2、审核初选。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活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上报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审核,从中确定正式侯选人。
    3、专家评议。聘请有关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正式侯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
    4、考察公示。组织人员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正式名单,提交县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5、予以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名单,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命名。
  三、其他事项
1、凡被评选为歙砚行业荣誉称号的,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其相对应的荣誉证书文本列入县民间文化人才资源库。  
2、对其从事有重大意义的传承活动和对应的项目,县文化、财政部门要给予帮助指导,并在政策上、经费上给予扶持     
3、积极发动和引导传承人、专家及行业有志之士参加县内外各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和推介其技艺、产品和成果,形成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坚决依法保护他们开展的传艺、讲学及研究等活动,并对专业技术人员所掌握需要保密的工艺技术,依法实施保护。
   5、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民间文化的传承人、专业技术人才的宣传,以扩大他们的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促进各类民间文化技艺积极传承,发扬光大从而产生名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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