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1〕259号)、《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精神,我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暨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委会同省文化厅、人社厅、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暨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宜。领导小组评审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产业处。同时将设立安徽省工艺美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为本届评审提供咨询意见,在专家库基础上适时组成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接此通知后,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应迅速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评审机构情况表在7月10日前报省评审办公室(见附件1)。 二、评审申报范围及分类 (一)本届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品种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传承; 2、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3、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4、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5、在省内外享有声誉。 (二)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分类是:工艺雕刻、刺绣和染织、抽纱花边和编织、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结工艺、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工艺画、其他工艺美术共十一大类。 三、评审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是上述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级; 3、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的设计创作满20年; 4、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出色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省内外享有声誉; 5、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虽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二项,而能达到其他四项要求者,可允许破格申报,但应从严掌握,其条件是: 1、技艺高超,作品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 2、在国内同行业中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并被公认者及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相关类别大师称号者。 (三)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及已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选择2006年以来由本人创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申报作品)3件(套),并填写《第二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及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如有代表性著作和论文以及影像光盘可另附,报所在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审核。填写《申报表》的具体要求参阅《第二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 (二)地方评审 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对《申报表》和有关书面材料、光盘、申报作品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作品、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且无模仿(移植名画和摄影作品以及文物复制品除外); 3、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学历、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法定证明原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需复核的重要材料。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应对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并在其《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立即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上报 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对《申报表》审核签署意见后,向省经信委正式行文,将推荐申报者的《申报表》等书面材料(一式三套)及其他附件一并于2011年7月20日-29日期间报省评审办公室。请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作品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取得第一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申报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者,申报材料于2011年7月26日—29日报省评审办公室。 五、推荐专家 为组建专家库,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方、部门情况推荐有关领域的专家,入选专家库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有关专家; 3、长期从事工艺美术行政管理的资深专家; 4、文化艺术部门及有关部门中具有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的专家。 推荐专家的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填写《安徽省工艺美术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4),于2011年7月15日前报省评审办公室。 六、省评审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省经信委产业处;邮政编码:230001;联系人:童忠全、彭树才;电话:0551-2871855、传真:0551-2871854。 工艺美术大师的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各市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地完成好此项工作。 附件:1、第二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机构情况表 2、第二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 3、第二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填写说明 4、安徽省工艺美术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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